随着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业务规模的迅速递增以及业务范畴的不断扩大,见田律师事务所的知名度也有了显著的提高。在律师行业的未来发展过程中,一方面需要继续坚持把专业服务的工作做好;另一方面也要抓好律师事务所的品牌建设。
为满足律师行业品牌战略及市场发展的需求,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开始策划商标注册事宜,并向国家商标总局提出申请商标,经过近一年多的受理、初审、公审等一系列的法定程序。近日,我所终于收到国家工商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书。取得的商标具体情况如下:
(一)注册商标号:第19023155号
(二)注册人: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
(三)注册有效期限:自公元2017年11月21日至2027年11月20日
商标的成功申请是我所品牌建设的重要里程碑,这标志着我所开始走上品牌发展之路,商标注册成功,同时也标志着湖南见田律师事务所拥有了自己的注册商标,真正建立起了走向市场的“名片”。
执行、保险、法务,是我所一直以来的核心业务,此次“见田”商标的成功注册,不仅有助于进一步区别和引导消费,加强市场竞争和广告宣传,同时,也是我所信誉和质量的象征,将促进我们不断提升专业服务水平和专业服务质量,为创造强势品牌和我所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此次商标的成功注册,也意味着在国家允许的服务项目范围内我所拥有商标的专用权。未经我所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我所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周易•乾卦》曰:“见龙在田,利见大人”,意为龙出现在田间,有利于大德之人出来治事。时下中华法治初彰,正有利于有德之法律人出来弘法。见田人,正心、诚意,向着维护权利、弘扬法治的目标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