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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苦与乐
浏览:2356 发布日期:2017-06-05

                                                                                           作者:黄金来

           我与执行工作的缘分来源于执行局长沈启明,2011年初刚来到韶山我被安排到办公室工作,办公室工作对我来说是小儿科,我从事办公室已经有八年之久了,但我对办公室工作切实没有什么激情了,很想到业务部门去,终于机会来了,执行局的江哥要调到长沙去了,执行局缺人,这真是一个好消息,但院党组不一定会让我去执行局,我把想到执行局去的强烈愿望告诉了沈局,沈局说执行工作非常幸苦,要吃很多苦,受很多的气,让我想清楚。我不加思索的回答,我乐意来,愿吃苦。在沈局的关照下我如愿以偿,院党组决定我到执行局工作,这可害苦了办公室主任,我离开办公室,暂时没有新人补充,我做的工作就将要由主任自己亲自做了,主任很想我留下,但我去意已决。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七月的一天早上,主任要我把办公室的工作移交好。是兴奋,还是喜悦,这天过得很快,我移交完工作已经是下午了,到执行局报道时已经下午五点了,沈局让我搬到江哥的办公室办公,江哥已经走了近一个月,办公桌上已经起了一层薄薄的飞尘,茶具上的花草,因为长期缺水而萎靡不振,奄奄一息了,我赶紧给他们浇了些水。晚饭时间到来,沈局要我和执行局的兄弟们一起聚餐,还特邀了办公室主任,在席间我们频频敬酒,大家尽情畅饮,沈局发表了最高指示,要求我尽快从一名文弱书生转变成执行尖兵,我也信誓旦旦、豪言壮语的说:一定要将执行工作进行到底。

     第二天,六点钟还不到,我还在睡梦中,沈局就打来电话,说今天有行动,要我马上联系执行局其他干警,六点出发,我揉揉眼,赶紧穿上制服,联系其他干警,他们都已经往院里赶了,我囫囵吞枣试的洗漱了一下,揣着一个包匆匆地跑下楼,沈局已经在楼下等我,其他的同志相继赶了,我们马上就出发了,我特意的看了看时间,六点过五分。在车上我的心情很愉快,带有几分激动,几分感慨,更多的是兴奋,这是我第一次以法官的身份参加办案,平时也有到业务庭“打点杂”,但都是帮助摄影摄像,有时合议庭缺人时,帮助“坐台”(参加合议庭审判),但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办案。在路上法警队胡队长向我简单介绍了任务情况,要找一个叫毛文的被执行人,办案人员找了多次都没有找到,看来毛文是有意躲避我们,所以今天要赶早。大概行了二十分钟的车程,我们来到了毛文的家中,毛文家大门已经打开,我们叫了门,但没有人理会我们,沈局让我们上楼去看看,我们来到二楼 ,找到了毛文的父母,问毛文的情况,毛文父母知道我们是法院的不大理会我们,一问三不知,看来今天是白忙了。我有点失望,有多年执行经验的沈局,还是比较老道,他四处转悠了,发现二楼有一间房门紧锁,而其他房间都是开着门的,就让我们去叫门,叫那半天没有应声,我透过门的缝隙,看到有一个小伙子在床上躺着,估计是毛文。沈局大声吆喝了几声,毛文才慢慢顿顿的爬起了,我们要他去法院,他不太愿意,最终在我们强烈要求下,毛文随我们来到法院,在执行局接待室我们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但是毛文对我们的说教简直就是左耳进右耳出,没有一句能听进去,他还出现了一些抵触情绪,做了一个上午的工作,没有任何收获,最终我们几个办案人员研究了一下,征得了院领导的同意,决定到毛文进行司法拘留,当我们向毛文宣读拘留决定书时,毛文开始恳求我们,请我们给他30分钟筹钱,毛文四处打电话,不到10分钟,一个自称是他朋友的人为他带来了全额的赔偿款,当接过毛文交来的赔偿款,我心里就想真是不见棺材不流泪,执行还是要靠强制措施来保障,这个案子就这样顺利的结了,到底是我的运气好还是巧合,第一天办案就顺利执结了这一难案,听胡队介绍,这个案子都快半年来,一直没有执行到位,他们也采取了多种执行措施,多次上门找毛文,毛文总是躲避不见,很幸运今天逮个正着。正当我们沉侵在成功的喜悦中,一位老大妈搀扶老大爷,来到了执行局接待室,看样子老大爷身体很虚弱,我和胡队接待了他们,他们来问自己案子的执行情况,当得知他们的案子执行没有实质性突破时,大妈情绪激动了起来,责怪法院办事不力,胡队长做了解释工作,事情的原由是这样的。

     老大爷叫沈品,老大妈叫文小梅,2009年12月28日,老大爷沈品夫妻二人搭乘其子沈剑的摩托车与相向而来的邹骏相撞,造成沈品、文小梅夫妇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沈、文夫妇于2010年4月6日诉至我院,要求邹骏赔偿。2010年6月28日我院判决邹骏赔偿沈、文夫妇3.6万元,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邹骏一种种借口不未履行义务,沈、文夫妇逐于同年8月16日申请我院强制执行 。胡队长给我介绍案情时说: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搜查邹俊住宅、查询邹骏存款等措施,均未发现邹某有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中邹骏及其家人有阻碍执行、辱骂执行人员的行为,去年9月21日对邹骏作出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的决定。邹骏仅支付沈、文夫妇2000元赔偿款后,邹骏称其无钱,就拒绝履行剩余赔偿款,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听完胡队的案情介绍,一名同事叫我们去食堂吃饭,晚点就没有饭了,我准备离开到食堂去吃饭,老大妈文小梅说他们也没有饭吃,我就说你们可以到食堂吃,我去食堂老大妈跟着我到食堂,我边吃边歉她先回去,告诉她有情况及时通知她,她还是不愿回去,我打电话把这样情况给沈局汇报了,沈局要求我和执行局法警章哥送他们回去,最后文大妈答应回去,文大妈自己吃完了还给行动不便的沈大爷盛了一小碗,我让她用大碗,她说沈大爷有病吃不了多少,我就顺势问了她家的情况。文大妈告诉我,沈大爷前年出了车祸右腿残了,今年又检查出来患了癌症,每月要上千元的医药费,老两口又没有什么经济来源,现在的确困难,急需钱治病,对俩老人的遭遇我真的很同情,暗下决心一定帮助他们讨回赔偿款。我们吃完准备送沈大爷夫妇回去时,走到法院大厅碰见了从外面办事回来的沈局长,文大妈见了沈局哭泣起来,沈局边劝问她情况,沈局向来嫉恶如仇,做事一贯雷厉风行,当文大妈提供重要线索,称邹骏年初与他人合伙买了一辆大卡车,并正在修建新房时。沈局得知此消息后,要我给执行局其他同事打打电话,马上赶到院里对邹骏采取行动,执行局干警反应比较迅速,半个小时不到就都赶到了法院,沈局亲自带领我们6名干警前往邹骏家,邹骏家人对我们非常不友好,他老婆、儿子还辱骂我们,说有钱没有只有命一条,他儿子邹小强还指着一名执行员漫骂,我当时很气愤,真是碰到了“鬼难缠”,最后沈局要我宣读搜查令,邹小强见几个围观的亲友帮腔,更是有恃无恐,不断插我话,他的话我有些没有听懂,主要是我来韶山工作不久对本地方言不太了解,后来同事告诉我,他是在辱骂我。为了防止意外情况,沈局命令我们迅速搜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邹骏的卧室搜出邹骏与他人合伙买车跑运输的详细的记账册、及与几家沙石场运费结算单据和新建房屋的用工用料记录。

     但邹骏及其家人仍百般狡辩,企图隐匿财产,拒不执行。我们深入沙石场、合伙人毛某等处调查了解,查明邹骏与毛某合伙于2011年2月26日以122 680元的价格从汤某处购置货车一辆,邹骏出资5.5万元。我们准备扣押该车时,邹骏之妻赵红、邹骏之子邹小强及其亲友数十人阻我们扣押该车。沈局果断决策,暂不扣押汽车,将被执行人邹骏及妻、子传唤到法院,但邹骏躲而不见,他妻子赵红、儿子邹小强在一帮亲友的陪同下来到法院,气焰很是嚣张,肆意漫骂我们,邹小强还从书记员手中抢夺调查笔录并撕毁,我们准备对他母子进行司法拘留,但当时已经是深夜十二点了,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沈局决定第二天再拘留。第二天一大早,赵红就来法院叫嚷,我们采取果断措施,依法对赵红司法拘留十五日,我们将赵红送到拘留所,并通知他家属,邹小强得知母亲被拘留,赶到法院来要人,这下正好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昨天本来就要拘留他的,今天自己上门来了,沈局马上要我宣读拘留决定书,当我宣读完决定书时,邹小强终于低头认错了,并恳求我们给他1个小时时间,他会将全部执行款交来,我对邹小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要求他写了检讨书,不到半小时邹骏就带全部数的赔偿款着来了,并承诺不再对抗法院执行,我见他态度诚恳,就建议沈局提前解除邹小强、赵红的拘留,当我们到拘留所释放赵红时,她流出了悔恨的泪水,说我们给她上了一场生动的法制课。第三天老沈夫妇来法院领赔偿款时,送来了锦旗,感激法院执行局,当老沈锦旗递给我,并用粗大厚实的手握着我的手,说谢谢你们!让我感觉到艰辛中也有无限的快乐!

     执行工作是苦的,申请人的不理解,被执行人的谩骂、威胁,“老赖”的耍赖,这种苦往往难以表达,但每成功执结一件难案积案时的心中的喜悦和快乐也是难以用文字来表述的。(转载湖南法院网)